-
26
2022-06
国家三机构联合发布《苹果园夏季生产管理技术指导意见》
受去年秋季连续阴雨影响,部分地区苹果园早期落叶严重、花芽分化不良。为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保障主产区苹果稳产丰产,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会同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国家苹果产业技术体系,研究制定苹果园夏季生产管理技术指导意见。以下为具体内容:一、科学施肥 因疫情防控等影响,今年春季未施肥的果园要抓紧追肥。6月中旬以后追肥2-4次, 亩用量30-60公斤。前期以氮钾肥为主,增加钾肥用量;后期以钾肥为主,配合少量氮肥(用量根据果实大小确定,果实较大的要减少氮肥用量,且8月初增加钙肥用量)。渤海湾产区采用放射沟法或撒施,黄土高原产区采用窄沟多沟施。 二、抗旱保墒立地条件较差的丘陵山坡地果园要注意抗旱保水。缺乏灌溉条件的果园:可采取树盘覆盖保墒,覆盖材料主要有黑色地膜、园艺地布、作物秸秆、杂草等,覆盖厚度要常年保持在15cm左右。有灌溉条件的果园:推广滴灌、渗灌、微喷灌、膜下滴灌等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技术,提高水肥利用率。行间生草蓄水保墒:果园生草具有一定的保水降温作用,刈割时注意割大不割小、割涝不割旱、割行间不割行内。 三、涝害的预防和补救 (一)预先做好排水。对于地势较低、排水不良的果园,在降雨前要及时在果园挖好排水沟,保证排水沟畅通,防止强降雨造成果园积水。低洼粘土地果园建议在雨季来临前进行起垄排水。可沿果树行向起垄,起垄高度一般10—15cm。 (二)受涝果园管理。要及早排出园内积水,扶正冲倒果树。尽快喷施杀菌剂进行消毒,重点防治因高温多湿天气引起的病害和渍水伤害引起的各种生理性病害。及时对果园土壤中耕除草,改善土壤的透气性。可全树喷叶面肥2—3次,提升树势。 四、雹灾预防及补救 (一)预防措施。在易发生冰雹区域的果园架设防雹网,可有效减少雹灾损失。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有条件地区采取高炮或流动火箭发射碘化银弹的办法人工防雹。 (二)补救措施。一是清理果园,减少病源。对果皮受损严重即将腐烂的果实立即疏除,及时修剪受伤的一年生残枝,与落地的残果、残叶一并清除,减少病害传染源。二是疏松土壤,养根壮树。雹灾后土壤通透性变差,地表温度偏低,根系生长受到影响,要及时中耕松土,增加土壤的通透性。三是叶面喷肥,每隔10天喷一次0.3%磷酸二氢钾,连喷2-3次,可及时解决树体营养不足的问题。四是加强对树体伤口保护。选用农抗120、菌必净、菌毒清等药剂进行枝干涂抹,防止腐烂病菌的入侵蔓延。五是喷施多效唑、矮壮素等防止果树二次开花。 五、预防日灼每年7-8月是预防日灼病的关键时期,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修剪时适当多留西南侧果树枝条,增加果树叶片数量,以减少阳光直射果树枝干和果实。二是夏季高温适时浇水,保证果树的水分供应降温增湿,减轻高温强光对果实的危害。三是在高温干旱时,在树盘上覆一层20厘米厚的秸秆、草或麦糠等,保墒降低地温,预防日灼。四是有条件的果园可以装备喷水系统,在气温达到29°C并持续5小时时,启动喷水保护系统。 六、防控苦痘病 苦痘病是缺钙诱发的生理病害,今年苦痘病可能会加重发生,应特别注意防控。一是改良土壤,促进根系生长。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行间生草、起垄覆盖,施用石灰使酸化土壤pH维持在6.0-6.5,对酸性砂壤土还要增施钙镁磷肥、过磷酸钙等。二是合理施肥,控氮钾增钙。缺钙果园,少施氮钾含量高的化肥,增施钙、镁、钼、硼肥,在果实膨大期进行土壤补钙。三是保持土壤水分含量适宜。田间最大持水量在70%左右,在果实膨大期要采取起垄等方式进行控水,在果实采收期保持土壤湿润,严禁采前灌大水。四是优化树体结构,保证通风透光。密闭果园尽量采取间伐法达到通风透光,可喷2—3次调环酸钙或矮壮素等生长抑制剂来缓和旺长。七、防控侵染性病害6—8月份是预防轮纹病、炭疽病、早期落叶病危害的关键时期。要交替使用内吸杀菌剂与保护剂,一般雨前用保护性杀菌剂,雨后及时喷内吸性杀菌剂。对不套袋的果园,尤其是矮砧密植果园,应重点防治早期落叶病。一般于7月中旬、8月上旬和8月下旬各喷1次药,可选择波尔多液、多菌灵可湿性粉剂、甲基托布津可湿性粉剂、代森锰锌可湿性粉剂、扑海因、多氧霉素等,同一种药剂一年使用次数不超过两次。除化学防治外,还可采取增施磷肥和钾肥、合理修剪、排水降湿等措施,有效降低病害传播风险。 八、防治害虫 (一)保护利用天敌。果园内叶螨天敌主要包括捕食螨、塔六点蓟马、食螨瓢虫等,这些天敌对叶螨的控制能力非常强,果园内尽量不喷用广谱性杀虫剂,尽量减少杀虫剂的使用次数。果园生草有利于吸引并培育天敌,如种植毛叶苕子有利于天敌的繁衍,自然生草的果园,要剔除生长茂盛的恶性杂草,保留低矮杂草,为天敌提供庇护场所。在叶螨发生的始盛期要及时割草,使天敌转移上树控制果树上的害虫。 (二)人工释放捕食螨、赤眼蜂。果园内可释放胡瓜钝绥螨、巴氏钝绥螨等,在阴天或晴天的傍晚进行释放,释放捕食螨前后避免使用杀虫杀螨剂。释放当天应距最后一次施药15天以上。一般自性诱剂诱捕器中出现越冬成虫之日起,第四天开始释放赤眼蜂,每隔5天放蜂一次,连续释放3-4次,每亩次放蜂量1-2万头。 (三)利用性诱剂迷向丝干扰交尾。将迷向丝悬挂在树冠中上部,使食心虫类害虫的雄成虫不能找到雌成虫交尾,从而达到防治目的。布置密度一般在50个以上/亩。
-
09
2022-05
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项目申报解析
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作出的重要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强化绿色导向、标准引领和质量安全监管,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把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以县(区、市)为单位开展创建,形成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格局。2021年7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开展示范区申报创建。在各地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的基础上,形成了2021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2022年4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三部委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继续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带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粮食生产稳面积提产能、产业发展稳基础提效益、乡村建设稳步伐提质量、农民增收稳势头提后劲的工作布局,围绕守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探索建立农业现代化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制度体系,促进农业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建设目标“十四五”时期,以县为单位创建500个左右农业现代化示范区。2021年首批建设100个,大体上一个省3-4个。按照总体平衡、兼顾各方的思路,设计了基础性指标、政策性指标和竞争性指标。其中,基础性指标突出普惠性,保证各地至少有1个创建指标。政策性指标聚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导向,对黑龙江、河南、山东、江苏等10个产粮大省各增加1个指标。竞争性指标采取竞争遴选方式,将在全国范围内综合评选,择优创建。建设布局统筹考虑区域差异、发展水平等因素,分区分类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在东北平原、黄淮海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等粮食主产区,创建一批以粮食产业为重点的示范区。在南方丘陵山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地区,创建一批以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的示范区。在大中城市郊区和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创建一批以都市农业和智慧农业为重点的示范区。在西北及长城沿线区、青藏高原等生态脆弱地区,创建一批以高效旱作农业为重点的示范区。在脱贫地区,创建一批以“小而精”特色产业为重点的示范区。创建任务农业现代化是一个持续过程、长期任务。要把握发展新趋势,因地制宜、因区施策,重点围绕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等,找准创建定位和主攻方向,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科学设计推进路径和发展模式,细化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整体上水平。2022年,综合考虑各地农业资源禀赋、基础设施条件、特色产业发展等因素,围绕粮食产业、优势特色产业、都市农业、智慧农业、高效旱作农业和脱贫地区“小而精”特色产业等发展,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区分类创建100个左右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遴选条件落实《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方案》建设布局和条件要求,选择农业现代化发展基础好、潜力足、空间大,地方政府积极性高、支持保障有力、模式路径比较清晰、示范带动能力较强的县(市、区)先行创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较高地区不得纳入创建范围。申报程序按照“县级政府申请,省级部门择优遴选,省级政府同意,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创建”的程序,开展申报创建工作。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发展改革部门,指导申报创建的县级政府部门研究创建定位和主攻方向、找准短板弱项和建设重点、科学设计推进路径和发展模式、明确创建时间表和路线图,认真编制《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 县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评审方式对申报基础性和政策性指标的示范区,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采取书面评审的方式,组织专家严格评审。符合条件的纳入批准创建名单;审核不通过的直接取消资格,不再递补。对申报竞争性指标的示范区,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采取竞争遴选方式,择优纳入批准创建名单。认定程序在认定程序上,将按照 “先创后认、严格评审、动态管理”的要求,分三步走开展创建认定。第一步,按照“县级政府申请、省级部门择优遴选、省级政府同意、中央部门批准创建”的程序,遴选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北京市平谷区等100个县(市、区)已列入2021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第二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创建条件,对申报创建单位每2年组织一次评审认定,评审通过的授予“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单位”称号。第三步,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单位经过努力,达到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标准的,经验收通过后授予“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称号。支持措施一是用好现有资金项目。统筹整合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项目资金,集中支持示范区建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示范区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积极支持各地将土地出让收入或收益用于示范区建设。二是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积极协调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对接示范区活动,推动将信贷资金、特色农产品保险等向示范区倾斜,加大对示范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信贷支持。三是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孵化型、成长型、创新型社会资本投资项目,支持示范区建设。创新运用PPP、产业基金等市场化手段,吸引社会资本建设仓储冷链物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设施。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示范区开展对接、投资兴业。四是加强技术支持力度。建立科研院校与示范区技术协作机制,组建专家技术团队,开展技术培训,帮助示范区解决产业链打造中的具体困难。引导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联盟落户示范区,推动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示范应用。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省级层面建立示范区创建推进指导组,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农业全程机械化示范、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试点、农村改革试验示范、高素质农民培训等现代农业建设重点任务在示范区率先落地,务实高效推进示范区建设。承担创建任务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承担主体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清单,明确责任分工,聚合资源力量,推进各项措施落实。(二)强化要素集聚。统筹用好财政资金,优先支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和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项目所在地创建示范区。用好土地出让收益、政府专项债等资金,加大示范区创建支持力度。创新金融服务,制定金融需求清单,定期向银行、保险公司等推送,引导金融资金向示范区倾斜。强化用地保障,推动新增建设用地重点用于示范区重大工程项目,积极稳妥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三)强化社会参与。围绕主导产业发展,推动示范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高新技术企业等开展对接活动,建立长期稳定合作机制。围绕基地建设、产业发展、设施配套等重点领域,制定投资指引目录,培育和引导一批有实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示范区安家落户。围绕强化人才支撑,建立人才信息库和需求目录,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交流、激励机制,搭建引才聚才平台,吸引各类人才参与示范区建设。(四)强化监测评价。各地要立足实际制定监测评估实施方案,因地制宜设计指标体系,坚持日常监测和年度评估相结合,有序组织开展监测评估,及时总结分析示范区建设进展、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强化结果运用,把示范区建设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对工作扎实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五)强化宣传推广。各地要及时总结示范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形成典型案例,定期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宣传示范区建设亮点成效。开展模式发布、范例交流、现场观摩等活动,推广具有区域特色、可复制可借鉴的模式路径,示范带动同类地区农业现代化发展。2021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1.北京市平谷区2.天津市蓟州区3.河北省平泉市4.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5.河北省玉田县6.河北省馆陶县7.山西省清徐县8.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9.山西省临猗县10.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11.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右翼前旗12.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13.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14.辽宁省铁岭县15.辽宁省盘山县16.辽宁省海城市17.吉林省梨树县18.吉林省榆树市19.吉林省东辽县20.吉林省永吉县21.黑龙江省龙江县22.黑龙江省海伦市23.黑龙江省富锦市24.黑龙江省庆安县25.上海市崇明区26.江苏省睢宁县27.江苏省东台市28.江苏省宜兴市29.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30.浙江省嘉善县31.浙江省长兴县32.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33.安徽省阜南县34.安徽省天长市35.福建省福鼎市36.福建省安溪县37.福建省古田县38.江西省修水县39.江西省丰城市40.江西省吉水县41.山东省肥城市42.山东省乳山市43.山东省齐河县44.山东省寿光市45.山东省金乡县46.河南省正阳县47.河南省温县48.河南省兰考县49.河南省内乡县50.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51.湖北省潜江市52.湖北省监利市53.湖南省澧县54.湖南省衡阳县55.湖南省浏阳市56.湖南省花垣县57.广东省东源县58.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59.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60.广东省高州市61.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62.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县63.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64.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65.重庆市荣昌区66.重庆市梁平区67.重庆市南川区68.四川省米易县69.四川省中江县70.四川省蒲江县71.四川省宣汉县72.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73.贵州省湄潭县74.贵州省修文县75.贵州省贵定县76.云南省建水县77.云南省元谋县78.云南省新平县79.西藏自治区桑日县80.西藏自治区波密县81.西藏自治区白朗县82.陕西省大荔县83.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84.陕西省洛川县85.甘肃省环县86.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87.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88.青海省互助县89.青海省河南县90.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91.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9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县9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楚县9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福海县95.大连市金普新区96.宁波市慈溪市97.青岛市平度市9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总场99.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红星农场100.广东省农垦总局湛江垦区(徐闻片区)
-
21
2022-02
2022年苹果产业发展趋势与政策建议
一2021年苹果产业发展状况(一)发展现状1.种植面积小幅减少。2021年全国苹果种植面积预计为3132.12万亩,比2020年的3132.78万亩微减0.02%。黄土高原优势区种植面积预计为1830.42万亩,比2020年减少0.18%;环渤海湾优势区种植面积预计为795.28万亩,比2020年减少1.98%;其他产区种植面积预计为506.42万亩,比2020年增长3.82%。新疆、西南(四川、云南、贵州、西藏)、宁夏等特色产区种植面积稳步增长,山东、河北、河南、山西等传统优势产区因产业结构优化而动态调整,种植面积呈减少态势。2.产量实现恢复性增长。2021年尽管霜冻、雹灾、干旱、连阴雨等气象灾害时有发生,且部分产区受灾严重,但全国总体气象条件有利于苹果生产,各地新建果园挂果面积逐年增加,预计2021年度全国苹果总产量为3934万吨,比2020年的3845万吨增产2.30%。其中,黄土高原优势区产量预计为2160万吨,比2020年增产5.52%;环渤海湾优势区产量预计为1375万吨,比2020年减产1.43%;其他产区产量预计为399万吨,比2020年减产0.99%。3.生产成本持续增长。2021年全国苹果生产总成本平均为5167.78元/亩,比2020年上升2.77%。其中,黄土高原优势区生产总成本平均为5060.83元/亩,比2020年上升2.82%;环渤海湾优势区生产总成本为5983.33元/亩,比2020年上升2.28%;其他产区生产总成本为4158.33元/亩,比2020年上升4.18%。2021年全国苹果生产平均物质成本为2245.63元/亩,比2020年上升4.14%;人工成本平均为2373.44元/亩,比2020年上升2.45%;生产管理及其他费用成本平均为554.26元/亩,比2020年上升3.45%。4.果品销售两极分化明显。2021年全国苹果整体销售进度放缓,价格较往年有所下跌,部分产区出现低价及滞销现象。2021年全国苹果平均收购价格比2020年下降6.27%,呈现先下降后上升趋势;全国苹果平均批发价格比2020年下降2.48%,但整体趋势平稳;全国苹果平均零售价格呈现下跌趋势。全国整体果实品质有所下降,但特色果品与优质果品依然优质优价,销售旺盛。5.苹果出口量价同增。根据中国海关统计数据,2021年中国鲜苹果出口量预计为118.14万吨,比2020年增长11.66%;出口金额预计为16.62亿美元,比2020年上升14.62%。越南、菲律宾、泰国等亚洲地区国家是出口主要市场。2021年浓缩苹果汁出口数量预计为45.61万吨,比2020年增长8.50%;出口总金额预计为4.58亿美元,比2020年上升6.34%。美国、南非和俄罗斯是浓缩苹果汁出口前三位国家。6.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成效显著。苹果产业是富民产业,苹果种植区的多数县域把推进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作为实现乡村振兴的产业基础。同时,大力发展“苹果+”新业态,创建发展示范典型,构建以苹果产业为核心、二三产业融合的多元化、复合型现代农业体系,推动苹果产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苹果产业的发展带动了苹果主产地的乡村振兴建设,有力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开创了农业农村发展新局面。(二)存在的问题1.疫情影响全面且持续。尽管2021年国内疫情得到有效防控,经业界共同努力,苹果产业克服了疫情带来的诸多不利影响。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全球持续深刻蔓延态势的影响,国际国内经济和市场面临持续下行压力,苹果供给端与消费端均受到了冲击,果业经营需要克服的困难增多,甚至部分产区的果农伐树退出,部分产区的果农面临低价销售甚至滞销的困境。在供给端,苹果生产面临着生产要素供给受限或供应不稳定风险、流通运输成本(特别是国际流通运输成本)持续大幅上涨等因素制约。在消费端,果品流通销售不畅、消费低迷现象突出。2.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弱。全国多数苹果产区多次遭受较大程度的霜冻、雹灾、旱灾、涝灾、风灾、连阴雨等气象灾害,部分产地受灾程度较深。虽然气象灾害预警及时、涉农部门采取了多种预防和补救措施,但受频发气象灾害影响,果品品质整体较往年偏低,商品果率下降。同时,火疫病、黑星病、桔小实蝇、苹果蠹蛾、梨小食心虫等危害性病虫害发生较往年显著加重,需要做好监测预警、发生规律和防控研究。整体而言,苹果产业预防与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仍然有待提高。3.制约农机和农艺融合的客观因素多。果业生产轻简化、省力化是趋势,但受地头路、架材、路面、起垄等系列客观因素制约,新建果园宜机化建园不规范、不标准、不到位,轻简化农机设备在实际生产中难以被规范使用。低效果园改造任务量大,但低效老果园间阀提干改造较少,轻简化农机在低效老果园推广应用受到限制。此外,多数经营主体疏于农机维护保养,机库、配件库、必备维修工具等不全,甚至缺失。4.智能装备、检测分级装备亟待加强研发。智慧园艺、数字果园是现代果业的发展方向,但初始投资大、运营成本高,真正落地普及尚有难度。低损采收、快速预冷、品质预测、无损检测、精细分级、智能包装、贮藏风险管理等需要进一步研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检测分级线、成套设备不足,核心技术仍待突破。5.防止耕地“非粮化”深远影响苹果布局。为保障粮食安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中央一再严令各地贯彻落实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规定要求,占用耕地种植的果园必将按照耕地保护政策要求陆续复耕,苹果产业种植区域动态调整机遇与挑战并存。二2022年苹果产业发展趋势1.产业布局调整优化加速。在消费需求与产业升级发展共同驱动,以及耕地“非粮化”和疫情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全国苹果生产布局的动态调整与优化的态势明显加快,苹果种植进一步向优势区域和特色产区集中。环渤海湾和黄土高原两大传统优势产区位于低海拔次优生区的部分果园因生产成本持续增加、果品质量一般、种植效益低、市场竞争力弱而出现果园撂荒甚至伐树退出现象,高海拔地区的特色山地苹果种植推进明显。新疆、云南等特色产区的果品满足了消费者多样性的市场需求,苹果产业仍将保持较快发展态势。2.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苹果主产区对标高质量发展内涵,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全面推进优质轻简高效栽培新品种及新模式、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示范、推广与产业化运营,在自主新品种推广、栽植模式转型、省力化轻简技术、肥水高效利用、病虫害绿色防控、免套袋栽培管理、苹果质量安全检测评估与营养品质评价、果品加工与产后处理等方面进行了集成创新,分类构建了区域性苹果优质轻简高效栽培技术体系,并针对不同产地总结提出了精准示范和推广的模式。3.数字果业经营新业态全面深化普及。一是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科技赋能实体产业跨越式转型,果品电商平台、水果APP、直播带货、话题营销、搜索引擎优化等互联网营销模式不断迭代更新,“物流十电商”的一体化果业物流模式正在加速构建,“实体店十电商”“超市十电商”等双流通模式、“果农十果业集团十消费者”的全产业链模式、“电子商务+家庭果园”直链模式和苹果产业深度融合、加速发展,助力乡村绿色、优质、特色产品产销对接。二是数字果业、智慧果业持续引领产业发展的新前沿,推动苹果产业后整理的发展,将更多数字化技术融进全产业链,更高效地实现农资、农技、农商的平台化、链条化、社会化服务。三2022年苹果产业发展建议1.硬化苹果生产布局规划。我国苹果生产布局仍然处于调整期,其中环渤海湾优势区苹果种植面呈缓慢下降趋势,但单位面积产能和效率提升较快;黄土高原优势区苹果种植面呈较快增长趋势,但单位面积产能和效率提升较慢;南疆四地州地方政府(特别是喀什和阿克苏)将发展苹果产业作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但基层农业科技力量非常薄弱,面临的科技问题和管理短板较多;西南冷凉高地产区近年来苹果产业发展较快,而且在早中熟苹果发展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从宏观层面来看,国家近年持续加大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的政策执行力度,部分果园需要根据农地类型再次调整产业结构,这将加速苹果产区调整。为此建议:一是结合气候变化对苹果产业布局的影响,加强苹果品种、砧木及砧穗组合科学区划工作,进一步规划全国苹果生产优生区、适生区、次适生区、非适生区;二是政府应该严格规制苹果产业布局,依法禁止地方政府在次适生区、非适生发展苹果生产;三是针对苹果产能相对过剩问题,政府应该按照种植面积2000万亩左右优化布局苹果产业,应该按照亩产苹果不低于两吨目标布局科技力量。2.持续推进苹果产业升级。一是创新种质资源,加强现代生物育种,进一步加快自主优良品种选育与推广,以品质选育为龙头,带动品种结构优化、产业结构调整、栽培模式变革和全产业链机械化、智能化水平提升,并为有效管控市场风险奠定基础;二是持续整合科教资源,围绕优良品种及高抗性砧木选育、砧穗组合区试,大苗和脱毒苗木繁育,矮砧矮化栽培制度创新与推广、低效果园提质增效,以及果园宜机化及人机协同管理技术,搭建研究与开发、实验与示范、培训与推广集成化的技术创新推广模式,全面提升果园效率。三是依托苹果供应链、价值链,促进数字技术、智能技术与苹果分拣分级、储藏、加工、冷链物流和市场监测融合,提升苹果产后竞争力。3.重视支持创新和推广关键技术。重视支持和创新八方面的苹果优质高效绿色生产的一体化集成关键技术:一是苹果宜机化果园标准和机械建园技术;二是苹果高光效树形化控整形和机械修剪技术;三是苹果省力化高效授粉、疏花果和品质提升技术;四是苹果水肥一体化适时精准施用技术;五是苹果园机械装备研制、优化和配套技术;六是苹果优质轻简高效栽培技术体系集成与示范推广;七是智能化果园生产管理集成技术的研发与示范、推广;八是智能化检测、分级与贮藏等产后处理系列关键技术的创新研发与示范、推广;九是加大果园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4.加快产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针对我国苹果经营分散、劳动力老龄化的实际:一是创新生产经营体制。通过引导组建各类协会、合作社,推动企业托管和适度规模经营等形式,把分散的经营主体有效地组织起来。二是强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专业化服务体系,完善社会化服务政策,树立社会化服务典型样板。三是壮大企业(合作社)经营主体。通过政策扶持、项目支持,培育涉果龙头企业或省市示范合作社,完善“企业+合作社+基地”或“合作社+基地+社员”等经营模式,创新利益联合机制。四是建立农业保险和金融支持体系。针对自然灾害频繁、果品价格不稳定、农业产业属于弱势产业的实际,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农业保险机制和金融扶持政策,确保产业健康发展。5.有效应对疫情对苹果产业的影响。需要重视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全力保障物流绿色通道畅通,实现产销有效对接,帮助苹果经营者实现查验、过关等操作便利化,确保运得出生产端、运得到消费端,实现果农果商有效对接、产区和销区有效对接,确保实现供需有效对接。二是优化市场营销体系建设,创新产品营销模式。发挥电商资源优势,积极组织产区和销区对接,确保苹果快速、保价销售,特别要重视防止脆弱产区苹果户返贫问题,巩固脱贫成果。三是有序推进果园标准人建设与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确保苹果生产高质量发展,实现优质、丰产、高效。四是持续推进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所暴露的问题证明,支撑苹果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方面存在明显的短板,贮藏、保鲜及加工能力弱,高质量贮藏、高效率冷链物流等方面约束尤其明显,应该汲取类似教训,加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五是从适应苹果产业业态变化视角,需要聚焦职业果农培养、产业组织模式创新、产业布局优化调整、产业技术与装备研发、专业化培训及集成化技术推广等环节,完善苹果产业发展政策体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来源:国家苹果产业技术体系
-
12
2022-01
水利部发布苹果、柑橘农业灌溉用水定额
近日,水利部发布了《农业灌溉用水定额:苹果》《农业灌溉用水定额:柑橘》,用于指导全国苹果、柑橘等主要作物种植区开展农业用水总量配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节水评价和灌溉排水工程规划与设计等工作,此文件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国家层面继2020年发布小麦、水稻、玉米、棉花等8种农作物、2021年发布马铃薯、花生、油菜、甘蔗等4种农作物后,又出台的2种主要作物用水定额。 全国苹果种植面积2967.3万亩,占全国农作物总种植面积的1.19%,占全国水果种植面积的16.11%,是全国分布最广的水果之一;全国柑橘总种植面积3926万亩,占全国农作物总种植面积的1.58%,占全国水果种植面积的21.3%,是我国的主要水果之一。制定相关作物灌溉用水定额,对深入推进节约用水,实现农业节水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根据加快建立覆盖主要作物的农业灌溉用水定额体系建设的总体工作安排,水利部组织技术力量,在开展全面基础调查、数据搜集与分析、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现状评估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地水资源状况、农业用水管理水平及节水灌溉发展,制定了苹果、柑橘灌溉用水定额。苹果灌溉用水定额分区分为二级,一级分区为东北区、海河区、黄河上中游区、黄河下中游区、淮河区、长江中下游区、西南区、内陆河区8个分区,二级分区为10个省份的76个分区;柑橘灌溉用水定额分区分为二级,一级分区为东南沿海区、长江中下游区、西南区3个分区,二级分区为10个省份的49个分区。 随着苹果、柑橘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的发布,覆盖我国粮、棉、油、糖、蔬菜、牧草等主要农作物的灌溉用水定额标准体系已基本构建。(农民日报)
-
04
2021-06
-
03
2021-03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农业农村部展会计划》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农业农村部展会计划》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部机关各司局、有关直属单位,有关单位: 《2021年农业农村部展会计划》已经农业农村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0周年。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要充分认识农业展会对引领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突出作用,切实抓好展示发展成果、推动产销对接、塑强农业品牌、促进消费增长等工作,确保展会取得实效。 二、严格展会管理。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核、报批程序,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职责分工,规范办展行为。要加强展会财务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财务收支主体责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防违纪违规行为。省部共同主办展会要向全国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履行报批程序。各有关直属单位举办展会方案要经主管司局审核,各主管司局要加强过程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三、推动创新发展。要紧紧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信息化的办展理念,创新办展机制,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突出年度特点,高质高效办展。 四、做好疫情防控。要按照《商务部、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关于展览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农业展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风险评估,落实展会期间各项防控措施,压实安全责任,确保展会安全有序。 五、加强经验总结。要认真做好展会报备和总结工作,特别是研究总结好展会市场化改革的经验做法,在展会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总结报告(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相关材料报送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和主管司局。 联 系 人: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 陈英化 刘福江 联系电话:010-59191862/3279,010-59193147(传真) 电子邮箱:scsltc@163.com 附件:2021年农业农村部展会计划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1年2月25日 附件2021年农业农村部展会计划一、农业农村部计划主办(共同主办)的展会序号展会名称主办单位时间地点1第四届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农业农村部、浙江省人民政府5月杭州2第十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农业农村部、广东省人民政府11月深圳3中国(寿光)国际蔬菜科技博览会农业农村部、山东省人民政府等4月寿光4中国自主品牌博览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上海市人民政府等5月上海5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交易)会农业农村部、吉林省人民政府等8月长春6中国(山西)特色农产品交易博览会农业农村部、山西省人民政府9月晋中7中国·定西马铃薯大会农业农村部、甘肃省人民政府9月定西8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农业农村部、河南省人民政府9月驻马店9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科学技术部、商务部、农业农村部等10月杨凌示范区10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农业农村部、湖南省人民政府11月长沙11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博览会农业农村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福建省人民政府等11月漳州12中国(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冬季交易会农业农村部、海南省人民政府12月海口二、农业农村部事业单位计划举办的展会序号展会名称主办单位时间地点1中国饲料工业展览会全国畜牧总站、中国饲料工业协会4月重庆2中国兽药展览会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兽药协会6月郑州3中国国际薯业博览会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8月呼伦贝尔4全国种子信息交流与产品交易会 (与中国国际种业博览会联合举办)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中国种子协会9月山东5中国—东盟农业国际合作展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9月南宁6中国国际渔业博览会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10月青岛7世界数字农业博览会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10月深圳8中国国际食品配料博览会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10月东莞9全国肥料信息交流暨产品交易会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10月江苏10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协会、安徽省农业农村厅11月合肥11中国植保信息交流暨农药械交易会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11月江苏12全国优质农产品展销周全国农业展览馆12月北京 三、计划组团参加的境外展会序号展会名称主办单位时间地点1意大利国际果蔬展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5月(线上)9月(线下)里米尼2北美水产展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7月波士顿3美国夏季国际优质食品展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7月纽约4香港美食博览会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8月香港5俄罗斯国际食品展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9月莫斯科6全球水产展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9月巴塞罗那7迪拜全球茶叶大会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10月迪拜8德国科隆食品展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10月科隆9马来西亚国际茶展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12月吉隆坡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
24
2021-02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年1月4日)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新发展阶段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总体部署,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 “十三五”时期,现代农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粮食年产量连续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农民人均收入较2010年翻一番多。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面完成,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改革向纵深推进,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农村即将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农业农村发展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为党和国家战胜各种艰难险阻、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了“压舱石”作用。实践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驰而不息重农强农的战略决策完全正确,党的“三农”政策得到亿万农民衷心拥护。 “十四五”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重点难点在“三农”,迫切需要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弱项,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潜力后劲在“三农”,迫切需要扩大农村需求,畅通城乡经济循环;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挑战,基础支撑在“三农”,迫切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党中央认为,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依然极端重要,须臾不可放松,务必抓紧抓实。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充分发挥农业产品供给、生态屏障、文化传承等功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2021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粮食播种面积保持稳定、产量达到1.3万亿斤以上,生猪产业平稳发展,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居民,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启动实施,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改革重点任务深入推进,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农业基础更加稳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保障更加有力,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明显优化,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乡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乡村发展活力充分激发,乡村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农村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 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设立衔接过渡期。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和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抓紧出台各项政策完善优化的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以大中型集中安置区为重点,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工作,持续加大就业和产业扶持力度,继续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切实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五)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持续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统筹用好公益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援助。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在脱贫地区重点建设一批区域性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加大对脱贫县乡村振兴支持力度。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确定一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集中支持。支持各地自主选择部分脱贫县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 (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行分层分类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帮助其提高内生发展能力,发展产业、参与就业,依靠双手勤劳致富。对脱贫人口中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 三、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七)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深入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粮、棉、油、糖、肉等供给安全。“十四五”时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产水平。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稳定种粮农民补贴,让种粮有合理收益。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鼓励发展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饲料,稳定大豆生产,多措并举发展油菜、花生等油料作物。健全产粮大县支持政策体系。扩大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支持有条件的省份降低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保费县级补贴比例。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保护生猪基础产能,健全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长效机制,积极发展牛羊产业,继续实施奶业振兴行动,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推进渔港建设和管理改革。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发展。优化农产品贸易布局,实施农产品进口多元化战略,支持企业融入全球农产品供应链。保持打击重点农产品走私高压态势。加强口岸检疫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减少生产、流通、加工、存储、消费环节粮食损耗浪费。 (八)打好种业翻身仗。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加快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种质资源调查收集,加强国家作物、畜禽和海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对育种基础性研究以及重点育种项目给予长期稳定支持。加快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科技项目。深入实施农作物和畜禽良种联合攻关。实施新一轮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尊重科学、严格监管,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加强育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快建设南繁硅谷,加强制种基地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研究重大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政策,促进育繁推一体化发展。 (九)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科学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同的管制目标和管制强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健全管护机制,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中央和地方共同加大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2021年建设1亿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域内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和改进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健全耕地数量和质量监测监管机制,加强耕地保护督察和执法监督,开展“十三五”时期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 (十)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到2025年全部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坚持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完善农业科技领域基础研究稳定支持机制,深化体制改革,布局建设一批创新基地平台。深入开展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支持高校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服务。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打造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提高农机装备自主研制能力,支持高端智能、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加大购置补贴力度,开展农机作业补贴。强化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提升防控能力。 (十一)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城,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加快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标准“领跑者”。立足县域布局特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进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和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开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完善配套设施。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把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围绕提高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现代化水平,建立指标体系,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创建,到2025年创建500个左右示范区,形成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格局。创建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组织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稳步推进反映全产业链价值的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核算。 (十二)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推广保护性耕作模式。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加强可降解农膜研发推广。在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建设一批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县。支持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发展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推进以长江为重点的渔政执法能力建设,确保十年禁渔令有效落实,做好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发展节水农业和旱作农业。推进荒漠化、石漠化、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地下水保护与超采治理。实施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强化河湖长制。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完善政策、有序推进。实行林长制。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全面推进草原禁牧轮牧休牧,加强草原鼠害防治,稳步恢复草原生态环境。 (十三)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把农业规模经营户培育成有活力的家庭农场。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加大对运行规范的农民合作社扶持力度。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投入品、技术、装备导入小农户。支持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培育高素质农民,组织参加技能评价、学历教育,设立专门面向农民的技能大赛。吸引城市各方面人才到农村创业创新,参与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建设。 四、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十四)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2021年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明确村庄布局分类。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尽快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对暂时没有编制规划的村庄,严格按照县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用途管制和建设管理要求进行建设。编制村庄规划要立足现有基础,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搞大拆大建。按照规划有序开展各项建设,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健全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监管体制,3年内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建设标准和规范,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加强村庄风貌引导,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加大农村地区文化遗产遗迹保护力度。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要因地制宜、稳扎稳打,不刮风搞运动。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十五)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着力推进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有序实施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继续通过中央车购税补助地方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等渠道,按规定支持农村道路发展。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全面实施路长制。开展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创建工作。加强农村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落实管养主体责任。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加强中小型水库等稳定水源工程建设和水源保护,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完善农村水价水费形成机制和工程长效运营机制。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加大农村电网建设力度,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进燃气下乡,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动农村千兆光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支持农村及偏远地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农业农村遥感卫星等天基设施。发展智慧农业,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完善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网络,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防范能力。加强乡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加强村级客运站点、文化体育、公共照明等服务设施建设。 (十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研发干旱、寒冷地区卫生厕所适用技术和产品,加强中西部地区农村户用厕所改造。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 (十七)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继续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在县城和中心镇新建改扩建一批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完善农村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面向农民就业创业需求,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与技能培训,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基地。开展耕读教育。加快发展面向乡村的网络教育。加大涉农高校、涉农职业院校、涉农学科专业建设力度。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采取派驻、巡诊等方式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选建一批中心卫生院。加强县级医院建设,持续提升县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加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行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加强妇幼、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乡村延伸。深入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合理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推进城乡低保制度统筹发展,逐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质量。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十八)全面促进农村消费。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推动城乡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促进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加快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推进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完善农村生活性服务业支持政策,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网点,推动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满足农村居民消费升级需要,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 (十九)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强化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破除城乡分割的体制弊端,加快打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性通道。统筹县域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城镇开发、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壮大县域经济,承接适宜产业转移,培育支柱产业。加快小城镇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挥小城镇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有条件的地区按照小城市标准建设县城。积极推进扩权强镇,规划建设一批重点镇。开展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推动在县域就业的农民工就地市民化,增加适应进城农民刚性需求的住房供给。鼓励地方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园和孵化实训基地。 (二十)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制定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考核办法,确保按规定提高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用于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制定出台操作指引,做好高质量项目储备工作。发挥财政投入引领作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坚持为农服务宗旨,持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实施最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加大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的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明确地方政府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稳妥规范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保持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做好监督管理、风险化解、深化改革工作。完善涉农金融机构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强化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支持市县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鼓励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增加首贷、信用贷。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加强对农业信贷担保放大倍数的量化考核,提高农业信贷担保规模。将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做法逐步扩大到全国。健全农业再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期货”在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二十一)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充分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根据乡村休闲观光等产业分散布局的实际需要,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加强宅基地管理,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日常登记颁证工作。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善审批实施程序、节余指标调剂及收益分配机制。2021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研究制定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的具体办法。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提供综合性交易服务。加快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继续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五、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十二)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采取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根据实际需要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省、市、县级党委要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县委书记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省、市、县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都要确定联系点。开展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轮训。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领导,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健全适合乡村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强化人才服务乡村激励约束。加快建设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选派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把乡村振兴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广阔舞台,对在艰苦地区、关键岗位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重用。 (二十三)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成员单位出台重要涉农政策要征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并进行备案。各地要围绕“五大振兴”目标任务,设立由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领导的专项小组或工作专班,建立落实台账,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每年分解“三农”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二十四)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持续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有序开展乡镇、村集中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与换届同步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加强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坚决惩治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坚持和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加大在优秀农村青年中发展党员力度,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激励关怀,提高工资补助待遇,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推动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做好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 (二十五)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在乡村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结合起来,赋予中华农耕文明新的时代内涵。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广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 (二十六)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落实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每年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加强考核结果应用,注重提拔使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市县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强化乡村振兴督查,创新完善督查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政策举措落实落地。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减轻村级组织不合理负担纳入中央基层减负督查重点内容。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行政,把握好农村各项工作的时度效。加强乡村振兴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
08
2021-03
-
05
2021-04
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创建名单公示公告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9号)要求,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组织完成了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创建评审工作。现将拟批准创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4月3—5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向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10—59192519,16619936978 附件:1.2021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 2.2021年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名单 3.2021年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名单 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2021年4月2日 附件1 2021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 1.北京市通州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2.天津市滨海新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3.河北省隆化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4.河北省临城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5.山西省大同市云州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6.山西省稷山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7.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现代农业产业园 8.辽宁省凌源市现代农业产业园 9.辽宁省桓仁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10.吉林省公主岭市现代农业产业园 11.吉林省龙井市现代农业产业园 12.吉林省梨树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13.黑龙江省勃利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14.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现代农业产业园 15.黑龙江省绥滨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16.上海市崇明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17.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18.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19.浙江省苍南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20.安徽省颍上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21.福建省福鼎市现代农业产业园 22.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23.江西省广昌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24.山东省嘉祥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25.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26.山东省齐河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27.河南省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28.河南省永城市现代农业产业园 29.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30.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31.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32.广东省化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园 33.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34.广西壮族自治区苍梧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35.海南省文昌市现代农业产业园 36.四川省三台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37.四川省隆昌市现代农业产业园 38.重庆市万州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39.重庆市丰都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40.贵州省习水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41.贵州省石阡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42.云南省寻甸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43.西藏自治区萨迦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44.西藏自治区当雄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45.陕西省柞水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46.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47.青海省门源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48.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4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墨玉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5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城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附件2 2021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名单 1.北京蛋鸡产业集群 2.天津都市型生猪产业集群 3.河北道地中药材产业集群 4 .河北奶业产业集群 5 .山西晋南苹果产业集群 6 .内蒙古科尔沁肉牛产业集群 7 .内蒙古大兴安岭大豆产业集群 8 .辽宁良种奶牛产业集群 9 .吉林水稻产业集群 10.吉林黑木耳产业集群 11.黑龙江鹅产业集群 12.江苏肉鸡产业集群 13.浙江“浙八味”道地药材产业集群 14.安徽小龙虾产业集群 15.福建食用菌产业集群 16.江西富硒蔬菜产业集群 17.江西鄱阳湖稻米产业集群 18.山东沿黄小麦产业集群 19.山东沿黄肉牛产业集群 20.河南强筋小麦产业集群 21.河南怀药产业集群 22.湖北鄂西南武陵山茶产业集群 23.湖北香菇产业集群 24.湖南五彩湘茶产业集群 25.湖南湘九味中药材产业集群 26.广东岭南荔枝产业集群 27.广东罗非鱼产业集群 28.广西桂系猪产业集群 29.广西芒果产业集群 30.海南文昌鸡产业集群 31.重庆长江上游榨菜产业集群 32.重庆三峡柑橘产业集群 33.四川山地肉牛产业集群 34.四川早茶产业集群 35.贵州肉牛产业集群 36.贵州山地食用菌产业集群 37.云南肉牛产业集群 38.西藏藏鸡产业集群 39.西藏那曲藏系绵羊产业集群 40.陕西陕茶产业集群 41.陕西秦岭猕猴桃产业集群 42.甘肃甘味平凉红牛产业集群 43.甘肃设施蔬菜产业集群 44.青海藏羊产业集群 45.宁夏奶牛产业集群 46.新疆伊犁马产业集群 47.新疆葡萄产业集群 48.新疆兵团奶业产业集群 49.北大荒大豆产业集群 50.广东农垦橡胶产业集群 附件3 2021年农业强镇创建名单 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 天津市:宁河区岳龙镇、静海区台头镇 河北省:兴隆县蓝旗营镇、饶阳县王同岳镇、宁晋县河渠镇、高邑县大营镇、唐山市遵化市堡子店镇、邱县邱城镇、昌黎县荒佃庄镇、唐县南店头乡、肃宁县梁家村镇、保定市定州市砖路镇、香河县五百户镇、曲阳县孝墓镇 山西省:怀仁市海北头乡、阳泉市郊区西南舁乡、和顺县横岭镇、永济市栲栳镇、长子县宋村镇、陵川县平城镇、临县城庄镇、忻州市原平市同川镇 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古城镇、土默特右旗海子乡、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红彦镇、科尔沁右翼中旗杜尔基镇、林西县统部镇、西乌珠穆沁旗浩勒图高勒镇、乌兰察布市丰镇市巨宝庄镇、达拉特旗树林召镇、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乌海市海南区巴音陶亥镇、阿拉善左旗巴润别立镇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清水镇、大石桥市高坎镇、清原县英额门镇、沈阳市辽中区肖寨门镇、北镇市中安镇、辽阳县柳壕镇、朝阳县胜利镇、东港市孤山镇、岫岩县牧牛镇 吉林省:通榆县瞻榆镇、德惠市朱城子镇、镇贲县黑鱼泡镇、桦甸市八道河子镇、伊通县马鞍山镇、通化县光华镇、辉南县辉南镇、梅河口市山城镇 黑龙江省:巴彦县西集镇、五常市小山子镇、泰来县克利镇、拜泉县丰产乡、龙江县杏山镇、佳木斯市东风区建国镇、汤原县香兰镇、鸡东县永安镇、宝清县夹信子镇、望奎县先锋镇、海伦市伦河镇、兰西县平山镇、逊克县车陆乡 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 江苏省:涟水县红窑镇、句容市天王镇、高邮市龙虬镇、徐州市铜山区棠张镇、如东县大豫镇、射阳县海河镇、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兴化市沙沟镇、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东海县双店镇、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开化县何田乡、台州市临海市上盘镇、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庆元县竹口镇、嵊泗县枸杞乡、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怀远县白莲坡镇、界首市泉阳镇、霍山县与儿街镇、六安市金安区木厂镇、和县善厚镇、南陵县弋江镇、宁国市南极乡、泾县丁家桥镇、青阳县木镇镇、东至县东流镇、潜山市王河镇、黄山市徽州区潜口镇 福建省:闽侯县白沙镇、南安市蓬华镇、永春县岵山镇、长泰县岩溪镇、龙岩市漳平市南洋镇、泰宁县朱口镇、南平市延平区南山镇、屏南县甘棠乡、福清市渔溪镇、霞浦县溪南镇 江西省:莲花县良坊镇、鹰潭市余江区锦江镇、安义县长均乡、分宜县双林镇、九江市濂溪区新港镇、崇义县麟潭乡、景德镇市镇桥镇、德兴市花桥镇、永新县象形乡、资溪县乌石镇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苗山镇、莱西市姜山镇、淄博市临淄区皇城镇、枣庄市峄城区阴平镇、广饶县李鹊镇、莱阳市照旺庄镇、高密市夏庄镇、青州市王坟镇、济宁市兖州区新兖镇、曲阜市陵城镇、肥城市汶阳镇、荣成市夏庄镇、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沂水县四十里堡镇、蒙阴县垛庄镇、平原县王杲铺镇、聊城市东昌府区梁水镇、阳信县温店镇、东明县小井镇 河南省:长垣市常村镇、郏县堂街镇、巩义市鲁庄镇、西峡县丁河镇、南召县城郊乡、周口市淮阳区王店乡、汤阴县伏道镇、孟津县常袋镇、潢川县黄寺岗镇、泌阳县官庄镇、安阳县崔家桥镇、遂平县阳丰镇、辉县张村乡、邓州市构林镇、新县卡房乡、柘城县牛城乡、尉氏县张市镇、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 湖北省:安陆市棠棣镇、丹江口市习家店镇、荆门市掇刀区团林铺镇、江陵县三湖农场、麻城市福田河镇、南漳县东巩镇、潜江市周矶农场、松滋市卸甲坪乡、通山县大畈镇、五峰县长乐坪镇、襄阳市襄州区双沟镇、宣恩县李家河镇、英山县陶家河镇、钟祥市胡集镇 湖南省:茶陵县严塘镇、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洪江市岩垅乡、永州市冷水滩区伊塘镇、澧县城头山镇、娄底市娄星区杉山镇、汨罗市长乐镇、衡阳市石鼓区角山镇、常德市西湖管理区西洲乡、宜章县长村乡、湘潭市雨湖区姜畲镇、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镇、保靖县吕洞山镇、凤凰县廖家桥镇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信宜市钱排镇、新兴县天堂镇、汕头市潮南区雷岭镇、英德市西牛镇、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龙门县龙田镇、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仁化县黄坑镇、阳春市岗美镇、饶平县新圩镇、茂名市电白区沙琅镇 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马路镇、贺州市平桂区羊头镇、隆安县那桐镇、资源县中峰镇、灵山县新圩镇、柳州市鱼峰区白沙镇、那坡县德隆乡、巴马瑶族自治县燕洞镇、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扶绥县中东镇 海南省:万宁市东澳镇、五指山市水满乡 重庆市:开州区临江镇、永川区仙龙镇、黔江区石会镇、酉阳县花田乡、铜梁区土桥镇、巴南区石滩镇、垫江区沙坪镇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三家镇、安岳县合义乡、宝兴县硗碛藏族乡、达州市达川区百节镇、德格县麦宿镇、巴中市恩阳区下八庙镇、南充市高坪区擦耳镇、古蔺县马蹄镇、乐至县东山镇、米易县草场镇、内江市市中区永安镇、眉山市彭山区公义镇、蓬安县睦坝镇、广安市前锋区虎城镇、青川县蒿溪回族乡、威远县东联镇、汶川县绵虒镇、盐亭县鹅溪镇 贵州省:德江县沙溪镇、晴隆县碧痕镇、镇宁县六马镇、黔西县洪水镇、江口县怒溪镇、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梭戛乡、都匀市平浪镇、瓮安县建中镇、道真自治县玉溪镇、余庆县敖溪镇 云南省:腾冲市清水乡、勐海县勐遮镇、宾川县宾居镇、彝良县小草坝镇、建水县曲江镇、玉溪市江川区雄关乡、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玉龙县太安乡、香格里拉市上江乡 西藏自治区:桑日县绒乡、贡觉县阿旺乡、措勤县措勤镇、措勤县达雄乡、改则县洞措乡、改则县先遣乡 陕西省:陇县天成镇、三原县陵前镇、铜川市耀州区小丘镇、澄城县庄头镇、延安市安塞区高桥镇、榆林市横山区党岔镇、山阳县户家塬镇、韩城市芝阳镇、杨陵区揉谷镇、省农垦集团朝邑农场 甘肃省:敦煌市肃州镇、武威市凉州区清源镇、庆阳市西峰区彭原镇、白银市白银区水川镇、甘谷县磐安镇、临洮县新添镇、临夏县北塬镇、舟曲县大川镇、武都区马街镇 青海省:乌兰县茶卡镇、河南县赛尔龙乡、乐都区高店镇、西宁市湟中区土门关乡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西吉县什字乡、平罗县宝丰镇、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察布查尔县爱新舍里镇、巴州库尔勒市阿瓦提农场、玛纳斯县包家店镇、于田县托格日尕孜乡、和静县巴润哈尔莫敦镇、疏附县萨依巴格乡、伊吾县淖毛湖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6团双城镇、第十师184团 北大荒农垦集团:双峰农场、大西江农场 广东省农垦总局:红星农场、友好农场
-
15
2021-03
截至5月31日!赶快申报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智慧农业的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我部印发了《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修订)》(农市发〔2021〕3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并决定开展2021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建设内容及所起作用,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按生产型、经营型、管理型、服务型四种类型申报。申报主体侧重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教学科研单位。本次认定将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在《认定办法》要求的基础上,侧重遴选运用互联网理念和信息化技术,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现代种业和耕地保护建设,提升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保障长江禁渔等当前“三农”工作重点领域取得明显成效的示范典型,以及信息化技术装备的创新研发主体。 二、申报认定程序 2021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将严格按照《认定办法》执行,申报认定程序如下。 (一)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受理各类主体(含中央直属单位、国家级科研院所、教育部部属高校等)提出的申请,统一组织专家评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及推荐名单(含推荐排序)报农业农村部。 (二)每个省份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6个(中央直属有关单位、国家级科研院所、教育部部属高校每家可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不占省份推荐名额)。超出数量限制的,按推荐名单排序核减。 (三)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依据申报条件、评分标准严格进行评审,提出拟认定名单,经农业农村部官网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批,最终由农业农村部认定发布2021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名单并授牌。 三、申报材料 根据《认定办法》有关要求,申报主体须提交申报书及辅证材料;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材料应包括正式报送文件、申报主体申报书、辅证材料及专家初审意见(一式三份,附光盘)。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开展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抢占农业农村现代化制高点,推进数字乡村战略的重要举措。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信息化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作用,做好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地实际,明确任务和责任,做好相关单位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确保2021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认定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请于3月25日之前确定工作联系人,并将信息表(附件1)发至指定邮箱。 (三)做好竞争性推选。认定工作应坚持“总量控制、优中选优”原则,各地可视需要自行采取实地考察、材料评审、现场或网络答辩等方式进行推选、初审,注重公平公正,确保质量,真正推荐出基础条件好、应用水平高、创新措施实、示范效应强的农业农村信息化主体,特别要向市场主体倾斜。申报认定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按时报送材料。请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抓紧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并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2、3)纸质版(含光盘)寄送至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电子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请注明“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 邮 编:100125 联系人:尹国伟 马晔 电 话:010-59191465、59191722 邮 箱:yjgh@agri.gov.cn 附件:1.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省级联系人信息表 2.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书 3.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表(含推荐排序)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1年3月15日
-
27
2021-01
《苹果真的了不起》苹果市场动态评析 第 208 期
新年伊始,我们说说这个题:苹果真的了不起!从3个方面说起: 1、从疫情发生到现在,有一个和苹果相关的现象:苹果多的地方,疫情少,苹果特别多的地方,没有疫情。我国苹果集中产区可以说是全国防疫工作最安全的区域之一。苹果主产地山东栖霞、蓬莱,甘肃静宁,山西的临猗、吉县,陕西的洛川、白水,河南的灵宝等,云南的昭通就没有疫情发生。前一段新疆发生过疫情,阿克苏就没有发生疫情;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曾发生过不少疫情,但是包括苹果在内的水果区人员就没有一例疫情;现在大连市有疫情,但是大连生产苹果最多的瓦房店市就没有疫情;河北省疫情突发,河北苹果产区都没有疫情。苹果了不起,分析一下,可能是苹果产区生态好,苹果营养水平高,苹果产区吃苹果多,但很可能有更大的、更多的原因现在说不清,要靠时间去证明、理解、发现。2、据法国巴黎旅法华人战报2020年11月25日电,以及新欧洲2020年11月27日文稿法国专家:吃苹果有利于抵御新冠病毒感染。文中写到,苹果不但含有抗氧化剂和可溶性纤维,可以增强肠道微生物群,还有利于抵御病毒感染,提高对新冠病毒的抵抗力。法国胃肠病学家威廉.贝雷比(William berrebi)表示,苹果是健康的真正盟友。苹果含有大量的维生素C和维生素B,还富含槲皮素,槲皮素是植物中最强大的抗氧化剂之一,具有抗炎抗病毒的作用等等。3、古今中外,水果保健、养生名言妙句里,影响力最广,最被人们熟知的名言就是:“每天一个苹果,医生远离我”。中国现在已经是世界生产苹果最多的国家,中国人民有条件一年365天,天天买到国产的健康、安全、好吃、好看、各色各样、各具特色的中国苹果。当今,中国苹果自主好品牌,数以百计,而且越来越多,越来越好。朋友只要您搜一搜,问一问,找一找,总会有一票适合您喜爱的中国苹果。 有人会说,苹果是了不起,可现在销售很不咋地,卖的太慢了!对,就是因为慢,才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其中宣传、传播苹果了不起的方方面面,为促进苹果销售人人做出努力,做出贡献。(国家苹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杨杰)
-
11
2020-06
推进全市果业高质量发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果业专家来我市推广制订标准化技术规程
运城晚报讯(记者 刘凯华)6月8日、9日,来自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桃、樱桃、葡萄等方面的果业专家,深入我市永济、盐湖、稷山、新绛的多处示范果园和果农家中,实地查看果树长势,在指导果农科学进行果树管理的同时,依据运城当地农业生产条件和主要产区的地域特点,推广制订毛桃、樱桃、葡萄3个地方标准化技术规程。为期两天的调研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张剑侠、赵彩萍一行人先后来到永济市的丰农葡萄合作社、盐湖区王马村的桃农上官建荣家中、稷山县清河镇吴壁村的桃合作社等地,与果农们一起考察观摩,现场交流指导。从果树剪枝、控势促花、病虫害防治到土壤管理、施肥浇水等方面,专家们结合果农的疑问进行了一一解答,并通过现场示范操作的方式,提升果农科学种植管理水平。据市果业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7月前,运城地区的毛桃、樱桃、葡萄3个地方标准化技术规程将全部完成。下一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还将对我市果业干部、技术人员及近几年打造的标准化示范园园主、果业乡土专家等进行技术培训。通过开展技术培训,引导果农改变传统理念,接受新技术、新模式,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推动运城果业发展由“产量导向”向“质量导向”转变。